1、归口管理省轻工、煤炭行业工作,指导全省轻工、煤炭行业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指导轻工、煤炭行业投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规划的实施,推进行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行业品牌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
3、指导卷烟、盐业、食糖行业工作;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参与组织全省消费品工业领域政府间的交流合作。
4、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监督涉企收费、检查和评比工作;承担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
5、指导工业和通信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归口管理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7、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处 长:左银宝
副 处 长:甘红霞
调 研 员:傅克祥
副调研员:余国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