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3月27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并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维持2005年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下面摘录与稀土相关部分目录:
第一类 鼓励类
九、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
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
3、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1)废杂有色金属回收(2)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3)赤泥及其他冶炼废渣综合利用(4)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
4、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略)
5、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1)…(略)(2)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高性能纳米硬质合金刀具和大晶粒硬质合金盾构刀具及深加工产品、稀土及贵金属催化剂材料、低模量钛合金材及记忆合金等生物医用材料、耐蚀热交换器用铜合金及钛合金材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和储氢材料及高端应用。
十一、石化化工
12、3万吨/年及以上丁基橡胶、乙丙橡胶、异戊橡胶,溶聚丁苯橡胶、稀土系顺丁橡胶、丙烯酸酯橡胶及低多芳含量填充油丁苯橡胶等生产装置,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
第二类 限制类
七、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2、…(略)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11年是指应于2011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六)有色金属
1、。。。。。。(略)
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氨皂化稀土萃取分离工艺项目。
23、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4、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项目;1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2013年)。
25、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6、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