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号),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上、下午均为45分。合格人员证书办理具体见软考办网站(www.itetc.org)通知。
2012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