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1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财政部、原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1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制定了《2011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转发如下。
电子信息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2011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芯片设计
(一)高性能处理器芯片设计
(二)计算机、通信网络及终端设备核心芯片设计
(三)数字多媒体核心芯片设计
(四)信息安全核心芯片设计
(五)IC卡、电子标签及读卡机具用芯片设计
(六)电源管理、平板显示专用芯片设计
(七)集成电路IP核设计
(八)物联网专用芯片设计
(九)节能、环保产品芯片设计
(十)机电仪器设备、汽车电子及医疗设备专用芯片设计
二、芯片制造
(一)集成电路先进制造工艺研发和产业化
(二)集成电路特色制造工艺研发和产业化
(三)集成电路用硅片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四)砷化镓、锗硅等集成电路和关键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
三、芯片封装和测试
(一)新型封装技术、工艺及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二)新型封装材料研发和产业化
(三)高速测试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注: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时,将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等已安排的课题进行核对,已安排过的课题不予支持。